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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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
洪少雄代表:
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40号建议——《关于要求迅速启动山区县农村河道治理项目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近年来,我市山区县(市)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工作,从2011年开始,罗田县先后争取国家投资实施罗田河(凤山镇段)治理工程、胜利河整治工程、五桂河整治工程、新昌河河铺段治理工程、胜利木栖河治理工程、巴河干流(罗田段)治理工程、长河下段治理工程、竹根河汤河镇段治理工程等项目,项目总投资28586.1万元,治理河长96.36公里。目前,前六个项目已完工,竹根河汤河镇段治理工程资金已被县政府整合,长河下段治理工程正准备开工建设。
按照国家财政部、水利部有关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先大后小的治理原则,目前实施的中小河流项目是指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。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称为农村河道,2020年灾后,我们迅速行动,组织调查评估了罗田县汤河、柳林河、鸡鸣河、郭家河、横河、北丰河、石源河、方家冲河、七道河、香木河等10条需要治理的农村河道,治理河长达179公里,我们已将调查评估的结果、农村河道治理需求上报省水利厅,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呼吁,争取纳入“十四五”规划当中,并积极开展后续相关工作。
中小河流建设,中央实行奖补政策,黄冈市中小河流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配套资金问题,中小河流线长面广,加上多年来未进行整治,存在问题较多,而国家对中小河流投资比例不高,地方配套压力较大,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%用于农田水利建设”,如果您能帮忙呼吁一下,切实落实好这项政策,将会大大加快黄冈中小河流建设步伐。
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
2020年9月16日